时间:2024-11-05 17:17:47 点击:
体育馆是进行教学、训练、群体、文艺汇演活动的场所,为给大家提供一个秩序良好、整洁、安全的环境,特作如下规定:
1、严禁穿胶钉足球鞋、皮鞋等硬底鞋,必须穿平底胶鞋、旅游鞋等软底鞋。
2、严禁打架斗殴、严禁损坏场地及器材设施、严禁刻画涂抹,违者批评教育并加倍赔偿损失。
3、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。
4、严禁在馆内吸烟及带入易燃品。
5、大型文艺汇演时由使用部门负责铺好保护地毯后方可使用,并负责汇演结束后的清理工作。
6、提高警惕,注意安全,自行保管衣物,丢失责任自负。
上一条:体操(健美操)房管理规定
下一条:运动场地管理规定
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
联系电话:0574-888393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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