场馆管理

管理制度

运动场地管理规定

时间:2024-11-05 17:17:19 点击:

运动场地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的重要课堂,为使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和整洁的环境,学校决定对运动场地实行半封闭管理。

一、在上课时间,任何与体育教学无关的人严禁入场。上课时间一律不准带球入场。

二、严禁各种车辆入内,不得带宠物入场,不得穿硬底鞋及带钉足球鞋入场,不许放风筝。

三、维护环境卫生,严禁随地大小便,严禁吸烟,严禁将利器、油类、易燃品、瓜果、含糖饮料、酒类带入场地,严禁随地吐痰和吐口香糖,不得嗑瓜子及乱扔废弃物,儿童不得在沙坑玩沙子。

四、要爱护场地、设施、器械,场内设施不得随意移动。运动场内严禁刻画、粘贴。严禁破坏、私拿等行为,违者视情节轻重加倍赔偿。

五、场地保持专用。踢足球只限在足球场内,其它场地禁止踢足球。

以上各项规定,如有违反又不听劝阻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,故意闹事者,移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。

六、如遇雨雪天气和其它特殊情况,酌情关闭场地。

校内各单位组织比赛和集体活动时,请提前与体训部场馆管理中心联系,否则不与保证安排。

运动场地首先保证本校教学和师生员工使用,外单位及人员需要使用场地,需提前与本部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予以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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